组织竞争性磋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1)不动产测绘:控制测量(坐标系统采用2011玉溪坐标系,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籍测绘、地籍图制作;房产测绘、房产分户图制作。
(1)按项目采购需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变更不动产产权证所有权人为新平公路分局,并向甲方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
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合法合规的取得不动产权证。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的时间节点要求:自收到新平公路分局下达的任务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委托任务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格式自拟);
1.5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及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的企业法人,并且年检合格。
2.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测量)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2.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申明函)
2.地点: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
3.1现场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21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开标室)。
2.地点: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开标室)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网址:)上发布。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