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金港路(高速两侧)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
已经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太港管投[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项目总投资15948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4848.5万元,建设期利息4635.0万元。总用地面积534.40亩,其中工业用地195.26亩、道路用地306.14亩、河道用地33.00亩;总建筑面积192920平方米,其中厂房17877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设施14150平方米;新建雨污管道10970米、给水管道3510米、电力管道1750米、通信排管3200米、燃气管道3150米;新建道路10条,总长6810米;改造道路4条,总长14970米;配套建设桥涵、路灯、交安等附属工程;排水通道1条,长1100米;汽车充电桩50个。年用电量809.3万度,年用水量54.17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金港路(高速两侧)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金港路(高速两侧)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港区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20号港城广场4号楼209-09室
13.备注:(一)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中的第5条“(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第(1)-(5)款相关要求取消。(二)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良好。4、信誉要求:良好。5、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三)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家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四)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五)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六)本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645万元。